2011年11月1日 星期二

數字出版應關注哪幾個轉變


今天,我們處在全新的挪動互聯網時期,出版商需求重塑本人的定位:這就不只是從傳統紙質書刊出版商向內容提供商轉型,更重要的是要向數字內容信息效勞商轉型。

從久遠看,內容照舊是數字出版的中央,但出版商僅做內容提供商是不夠的,內容提供商只是盤活存量的內容資源,還沒有翻開增量的內容資源,因而出版商也需求角色定位的交融,關注三個轉變:

1.從內容提供商向數字內容信息效勞商轉變。這不只意味著稱號的改動,更意味著內容消費形式、效勞形式的重新認知。

2.內容消費形式的轉變。從只關注內容選題、審核、出版,到關注內容再出版、多元出版而構建的資源效勞平臺建立;從關注為紙書報刊設計的消費形式,到關注為數字出版而設計的消費形式。

3.效勞形式的轉變。從單向的內容數據流,到雙向閉環的信息學問流(從各種途徑獲取讀者的關注等信息,到創作內容推送到讀者,到讀者對內容的反應),再到全方位的效勞。

本文標題:數字出版應關注哪幾個轉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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