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15日 星期三

菲律賓襲擊臺灣漁船的發展態勢—同心協力維護權益

  5月9日,我屏東縣琉球籍“廣大興28號”漁船在鵝鑾鼻東南方海域遭一艘菲律賓公務船開槍掃射,船員洪石成中槍身亡。
  5月11日,馬總統向菲律賓下最後通牒,即從5月12日零時起72小時內,菲律賓政府若無法正面回應我方提出的正式道歉、賠償損失、盡速徹查事實嚴懲兇手,盡速啟動“台菲漁業協定”談判等四項嚴正要求,我方將採取凍結菲勞申請、招回我國駐菲律賓代表、以及要求菲律賓駐台代表反國協助處理等三項制裁措施。
  5月15日,最後期限已過,菲律賓政府只答應臺灣要求的三項條件,正式道歉,盡速徹查事實和嚴懲兇手,但拒絕賠償損失,為此,馬總統今天清晨在召開的國安會議上,就菲國授權不夠、誠意不足、且反復不定,表示“強烈不滿”,無法接受菲律賓如輕率敷衍的結果,即刻啟動對菲的3項制裁。如果菲政府15日下午6時前無法滿足台方提出的4項要求,將再採取第二波的制裁,以維護我方主權與漁民的權利。
  事件發生以來,菲律賓對於此事件的態度令人氣憤,對此事件的回應令人不滿。菲律賓政府必須滿足台方提出的四項要求,菲總統須向受害者家屬道歉,並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,嚴懲開槍士兵,這樣才能平息我們的憤怒,告慰受害者的亡靈。對外敵要強硬,對內民要寬容,絕對不能反過來。人民是水,政府是舟,把水弄得波濤洶湧,你能坐得穩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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